广告创意不能随心所欲地去玩“新”、“奇”。一旦“新”得过分,“奇”得离谱,会使人对广告的理解带来一些特殊的障碍。广告创意要立意新颖而注重的方面要奇特,但不得离谱。
广告创意要带有独特的艺术性,但并不是纯粹的行为意义上的艺术。广告创意中的主要的艺术为实用艺术类,属于现代现实社会的设计范畴。它不是一种单纯的视觉上的艺术。广告创意应该突出最为基本的主题,不要喧宾夺主。
在广告创意中,主题的突出程度与传播效果一定要成正比,无论是广告表现中的前景还是一直出现的背景、人物还是道具,都应以突出最重要的主题为根本任务,通道综合表现把受众注意的焦点集中在广告主题上。但是,在许多广告创意的最终的表现上,作为映衬、烘托的因素,可谓琳琅满目,而把广告的一般的主体冲到最为角落里的一隅,造成主次不分和最为重要的宾主混淆。造成这种异常的混乱的情况一种是在广告创意表现上主次区分的有着很大的不明显,把主体重要的部分混同一般,对主客体总是一视同仁,客主混沌一片;另一种是反客为主,次要部分赫然入目,而主体部分极不显眼,置于从属地位,导致喧宾夺主。
广告创意要表现最终的文化精华,而不能污染文化。广告创意是对社会文化的最后的整合,又是对社会文化的最初的创造,更是对社会文化的重要的传播。广告创意应该表现社会文化的最为重要的精华,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和最终的传播。
广告创意中对传统文化非精华部分的宣扬有三种典型:
①证书荣誉罗列与官本位最大的崇拜。
②大小先后与信息焦点的置后。
③男女尊卑与性别重要的歧视。
广告创意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整合,不仅要着眼于最初的经济效益,还要着眼于根本的社会效益,并且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应的重要的社会责任。不久前,美国《广告时代》总编鲍勃·菲尔德先生撰文指出:“广告设计要顺应最初的情理,注意内容上的根本的卫生,也就是精神卫生。”我们的广告人不应该在对某些非精华文化在广告创意中的不断出现而无动于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