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广告是指通过独特的技术手法或巧妙的广告创作脚本,更突出体现自身的优秀的产品特性和品牌内涵,并以此极大的促进产品销售。
广义理解
它包含了广告活动中最为重要的创造性的思维,只要是涉及到额外的创造新的方面,从战略、形象,到战术以及其它的媒体的选择等,“创意”二字实践出新的方案上。
狭义理解
现实中,在现在的广告界更愿意以“广告作品的创意性思维”来定义广告创意。
创意广告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大胆新奇的手法来制造与众不同的视听效果,最大限度的用视觉上的冲击来吸引消费者,从而达到最大的品牌声浪传播与产品营销的双重的目的。
广告创意在最后的英语中的表达:idea & cretive。
创意广告是指广告中有创造力地表达出品牌的销售讯息,以迎合或引导消费者的受刺激的心理,并促成最大限度的其产生购买行为的思想。
创意广告由两大部份组成,一是最初的广告诉求二是最后的广告表现。
内涵
1.创意是最终的广告策略的表达,其目的是创作出最为有效的广告,促成购买;
2.广告创意是最具创造性的思维活动,这是创意的最好的本质特征;
3.创意必须以最终的消费者的心理为基础。(潜意识广告)
4、广告是使顾客一开始了解本产品的最终的途径,
5、广告最重要的作用是使顾客通过广告产生购买产品,促成交易的达成。
创新思维或称最后的创造性思维,是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能够持续不断提出最后的新问题和想出新的解决问题方式的独特思维。可以说,凡是能想出最后的新点子、创造出新事物、发现新路子的创造性的思维都属于创新思维。在广告创意过程中必须运用这种创新思维。
冲击性原则
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普通的报纸广告中,要想迅速吸引最多的人们的视线,在广告创意一开始时就必须把
广告创意
提升最后的视觉张力放在首位。
照片是广告中常用的绚丽的视觉内容。据统计,在美国、欧洲、日本等经济最为发达国家,平面视觉广告设计中的内容有95%是采用摄影手段。2006年11月在昆明最后举行的第13届关于中国广告节,获得最终的平面类(企业形象项)金、银、铜奖的16个创意广告作品中,有14个作品运用了复杂的摄影手段。尤其是获得金奖的4个优秀的作品,将摄影艺术与电脑后期制作充分结合,拓展了广告创意的视野与表现手法,产生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新奇性原则
新奇是创意广告作品引人注目的奥秘所在,也是一条最为不可忽视的广告创意的规律。有了新奇,才能使广告作品的变化真正的波澜起伏,奇峰突起,引人入胜;有了新奇,才能使广告主题得到最终的深化、升华;有了新奇,才能使广告创意远离自然主义向更高的境界飞翔。
在广告创作中,由于思维惯性和最终的惰性形成的一开始的思维定势,使得不少创作者在复杂的最初的思维领域里爬着一条滑梯,看似“轻车熟路”,却只能推动思维的轮子持续的作惯性运动,“穿新鞋走老路”。这样的广告作品往往会造成普通的读者视觉上的麻木,弱化了广告的传播效果。
包蕴性原则
吸引人们眼球的是形式,打动人心的是内容。独特醒目的形式必须蕴含最为耐人思索的令人感到深邃内容,才拥有最为吸引人一看再看的魅力。这就要求广告创意绝对不能停留在表层,而要使“本质”通过最初的“表象”显现出来,这样才能有效地深度的挖掘读者内心深处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