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需要改造一般会有三种情况,一是房子太旧了不能住人、二十房屋装修风格不喜欢了,以及第三点房屋功能落后了。当然每个人改造房子的原因都不同。现在房子的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从泥土房、瓦房到现在的楼房,那么关于旧房的改造我们国家有哪些政策呢。
国家会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生活比较困难、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旧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旧房;低保户一级旧房;困难房一级旧房;一般户一级旧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旧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旧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会给予适当的补助”,政府对各类对象和旧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旧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旧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旧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旧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旧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旧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旧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旧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以上所说的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补的助标准,不同地区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房改造资金用途的情况下,要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房改造的用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的实际情况,可以对户均的补助标准适当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旧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农村旧房改造补助的对象重点是居住在旧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每个地区都要按照优先帮助村民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旧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